先说答案:男方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无法加名;不加名字除首付部分属于男方所有,房产的其它部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为什么说不能加女方的名字?
1、金地峯范售楼部小编认为房管局不会给你加名。加名需要去房管局办理,但是因为房子有贷款被银行抵押,不是正式的不动产登记证而是他项权证,房管局在未经银行同意的情况下,不可能擅自给你加名,因为购房者不是房子的独立产权人,加名需要征得两方一致同意才行。
2、金地峯范售楼部小编认为银行不可能同意加名。办理房屋贷款有一整套比较规范的流程,需要经过严谨把关、层层审核、逐级报批以后才能放贷。如果还贷期间随意加名,所有程序、手续都必须重新进行,同时需要加名的一方也符合贷款条件才行。变更一套或许可以,变更千万、上亿套房产怎么可能?银行承担不了那么大的工作量。
因此,虽然题主的心情是好的,但是想在有贷款的房屋产权证上加名非常困难,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行性。
二,婚后有贷款的房屋不加另一方名字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合法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用于还贷部分的支出,除非购房一方有证据证明还贷支出是来自于婚前财产支出,否则就属于夫妻共同收入部分的支出,无法改变夫妻共同还贷的事实。
然而真正想证明婚后还贷支出是来自于购房一方婚前财产支出是很困难的,需要婚前以书面约定的方式确认购房一方另有婚前财产(并且有稳定收益)才行,购房一方的婚后收入还要有充分的证明是用于家庭生活才可。
因此,有贷款的房子婚后想要加另一方的名字,除特殊情况外基本没有可能,要加名也只有等到贷款还清,拿到正式不动产登记证书才行;加名与不加名都改变不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个人理解,欢迎有不同意见的网友参与讨论)。